学校各单位、全体校园网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安排,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依据特定算法通过运算获得虚拟加密数字货币,常见的有比特币、以太坊币、门罗币、EOS币等。虚拟货币“挖矿”需要借助计算机高速运算,消耗大量计算力和电力资源,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常伴随安全问题,不法分子为了获取暴利,大量通过植入挖矿木马控制受害者计算机进行虚拟货币“挖矿”,对网络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禁止学校师生利用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机房、学生宿舍、教室公寓等一切网络环境从事、参与、协助、支持任何个人和组织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一经发现,将进行应急断网处理,同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按照上级规定,公职人员参与“挖矿”活动的,将按有关规定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3.各单位应要求本单位人员做好个人主机安全防范,提高日常防范意识,安装使用杀毒软件,不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附件、QQ或微信文件,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使用他人校园网账号,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主机关机断网。各二级学院应利用线上线下会议、晚间查寝等各种方式将本通知相关要求向所有学生传达。
4.各单位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机房等所有接入校园网络的电脑和服务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安装升级杀毒软件,检查C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电脑和服务器进行关机、断网、断电。
如发现主机或服务器有异常,请立即与网计中心(3371051转804)联系处理。
附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9/25/content_5639225.htm
附2:防范挖矿病毒常识(WINDOWS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