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1.各单位开办互联网网站,应先到宣传部审批,同意后在网络与计算中心备案,并分配学校互联网域名和互联网IP地址;
2.网络与计算中心统一建设学校网站集群平台并负责纳入该平台网站的技术安全。未纳入学校网站集群平台的网站,其技术安全由网站开办单位负责;
3.网站的内容安全由网站开办单位负责。开办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确定负责内容编辑、内容审核、内容发布的人员名单,明确审核与发布程序,保存相关操作记录;
4.申请域名只用于攀枝花学院(pzhu.edu.cn)下的二级网站(信息系统)使用;
5.域名命名宜简单易记,用户可自己命名,由网计中心审定;
6.为了简便申请流程,请申请人将盖章申请表拍照发送到网络与计算中心部门邮箱:nic@pzhu.edu.cn。
网络与计算中心咨询电话:0812-337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