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档案是学校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搞好档案工作,保护利用好档案,为学校发展服务,依据学校对档案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中心负责人是中心档案工作的负责人,中心设兼职档案管理员一名,负责中心档案工作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查询等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必须遵守国家与学院的档案工作法规、忠于职守。 三、中心的档案指中心在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时,进行管理与工作实践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材料。中心的校园网、工程与建设、技术资料、信息处理、运行、实验室、公共机房、党政工团工作等,都是中心档案工作范围。 四、收集档案的具体工作内容: 1. 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类指导、指令性文件。 2. 中心党政管理、工团活动,工作学术交流与接待方面的材料。 3. 中心发展规划、建设材料,培训、进修提高计划材料。 4. 招生培训工作材料、网络学院、中心网络技术培训等培训的上报材料,计划、宣传、简章、专业介绍、学生名单、考试、颁证、成绩等。 5. 教学计划、课程下载与建设材料,学籍管理材料。 6. 人员考核材料。 7. 科研论文、科技成果情况材料。 8. 要求建档的其它材料。 9. 校园网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材料。 10. 校园网的运行方面的材料。 11. 各类信息的运行与处理方面的材料。 12. 硬度、软件建设方面的材料。 13. 各类技术图纸资料方面的材料 。 14.为各系部信息技术服务方面的。 15.公共机房运行工作方面的材料。 五、本中心的档案按年度、问题(档案内容)、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档案整理以“件”为单位,同一类型的档案文件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具体技术处理按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执行。 六、本中心产生的电子文件,在著录、分类、整理后,依据档案管理规范编目排序,以光盘或磁盘为载体保存。需移交校综合档案馆的,用纸质与磁盘移交。 七、档案移交院综合档案室后,应做好留底整理登记工作,以利中心的查阅利用。 八、 中心把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奖励;黩职造成事故损失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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