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内部工作人员,每人可以长期借用一套基本工具用于对设备的维护、维修和开展工作,若因工作变动离开信息技术中心,应如数归还。 二、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应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若有丢失,一般应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借用的工具在三年以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中心主任批准。 三、因工作需要另外借用的工具,必须履行借用手续,限期归还,超过一月者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批准。 四、本中心所有设备工具原则上不借其它单位、部门或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借用者,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批准。 五、借用的专用工具,若有损失,应向中心主任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赔偿制度执行。 六、购买一般工具,应由中心主任批发准,购买大型工具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列入购置计划,报主管校长批准。 七、中心内部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具的管理使用制度,若有问题,保管人员有权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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